摘要:
【驻马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100元,职工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10元。
正文:
1月10日,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通知,宣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根据通知,市直及市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1800元调整为2100元,县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1600元调整为1800元。同时,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也有所调整,市直及市辖区的月缴额不得低于210元,县域的月缴额不得低于180元。这一调整将对驻马店的住房公积金体系产生积极影响,提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