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出台的措施旨在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家庭如果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偿还了相应的购房贷款,可以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外,市政府还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组织集中批量购买活动。为了加快销售速度,房地产企业可以适当让利,以激活商品房销售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在安置房方面,辉县市鼓励探索直接货币补偿、发放购房券、异地实物安置等方式,以优化安置方式和渠道。此外,市政府还实行商品房契税补贴,对于2016年7月1日以后在辉县市新购的商品房,凡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的,可以获得契税总额的20%的补贴。此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也将加大,贷款最高额度将提高,并且公积金缴存职工还可以提取账户余额帮助直系亲属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将逐步推行“带押过户”制度。辉县市的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住房消费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