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发布的通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需全额存入监管账户。通知明确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范围,包括各类房价款的收取,如定金、预付款、保证金、房价款等。监管资金将采取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并通过监管系统进行全程全额的监管。重点监管资金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其标准将由监管部门结合相关因素综合测定。而一般监管资金则是指超出重点监管资金的预售资金。监管期限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直至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终止。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作为预售商品房房价款收款账户提供给购房人,并且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到购房人首付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凭证前,不得发放按揭贷款。购房贷款将直接划入相应的监管账户。这一通知的发布旨在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保护购房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