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一系列住房政策,旨在满足职工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此外,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还能够享受更高的贷款比例,最高可贷比例提高至房价的80%。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而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新政还对购房和租房的提取条件进行了调整。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由“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调整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对于租赁住房,职工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金额的2000元。
另外,新政还取消了办理“商转公”业务时的房屋评估报告要求。如果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就不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评估费用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此外,政策还放宽了人事代理人员的收入认定,取消了薪资证明和代发工资流水的要求,取近半年缴存基数平均值作为月收入。如果无法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将按照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
此次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焦作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惠民政策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