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大方向已经出台,具体实施我们往各级政府看。

我大郑州的好政策也来了。3月8日,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涉及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比例等五方面的问题。
除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以外,调整内容还包括,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公积金贷款限额。
通知提出,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贷款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贷款比例设定为40%。
下附全文:
各有关单位(个人):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按照“房住不炒保障刚需”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一、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二、贷款额度。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公积金贷款限额。三、贷款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贷款比例设定为40%。四、还贷能力。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五、征信查询。限制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申请人应向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授权有查询条件的受理部门自行查询。欢迎广大缴存职工积极参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研讨,于2021年3月18日前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