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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控房价出重拳 房产预售案报价过高不发许可证

云南网  2013-04-03 09:09

[摘要] 昆明(楼盘)版“国五条”近日发布,控房价重拳接踵而至。昆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随后表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指导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

增加供应量

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没有完全落实的县(市)区,不再提供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

重视保障房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供地、规划、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26万套,基本建成4.5万套,续建13.4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万户。

严控预售价

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

清理闲置地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抓紧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对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查处。

遏制投资

建立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加强市场监测。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

昆明(楼盘)版“国五条”近日发布,控房价重拳接踵而至。昆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随后表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指导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

两年前的“限购令”中曾提出,“2011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此次昆明版国五条中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则属首次提出。昆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考虑了物价因素,客观反映了家庭支付能力的情况和广大购房者的购房能力。

昆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上涨,昆明市将主要采取5项措施。

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商品住房用地总体供应充足,2013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没有完全落实的县(市)区,不再提供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

此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供地、规划、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26万套,基本建成4.5万套,续建13.4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万户。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构建起一套有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

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继续严格施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备案管理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建立诚信制度。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联合执法机制,抓紧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对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查处。

建立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加强市场监测。将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制度;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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