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郑州的情况是:财政全供单位已全部建立公积金制度,国有大型企业也基本建立,私有企业、股份制公司这一块最弱。“我们接到的举报和投诉,也多为私企员工。”郭春华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就算进城务工人员,只要跟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发了工资,就应该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但现实情况并不乐观。
昨日,河南商报刊发了《私企也要给员工缴公积金》这条新闻。缴费比例多少?不缴公积金,是等员工举报,还是政府加大查处力度?昨日记者特意采访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解读。
意见背景
私有企业、股份制公司缴纳情况差,需扩大覆盖面
9月15日的报道中说,从今往后,不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全市所有城镇私营企业及社会团体都应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不缴纳或少缴者将按有关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2015年,郑州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达到85%,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要达到85%。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副处长郭春华说,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是想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现在房价这么高,这是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措施。
目前郑州的情况是:财政全供单位已全部建立公积金制度,国有大型企业也基本建立,私有企业、股份制公司这一块最弱。“我们接到的举报和投诉,也多为私企员工。”郭春华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就算进城务工人员,只要跟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发了工资,就应该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但现实情况并不乐观。
政策变化 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将联动起来,加大催缴力度
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有两大亮点。
其一,加大了催缴力度。“之前都是有人举报了,我们才介入向企业推荐缴纳公积金,这个工作是滞后的。”郭春华解释说,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工商部门了解这个企业的情况,通过税务部门进行提前摸查,工作起来会更主动。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用人单位要把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工商、质监、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大催缴力度。
第二,要把企业是否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授信的重要参考。“这一块会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如果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融资、信贷时会受到一定影响。”郭春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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