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监会今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对国内外宏观形势进行总结和研判,对银行业面临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下一阶段银行业的工作要求。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谈到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时指出,要开展新一轮的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
(来源: 安徽新闻网)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享受优惠利率政策节省利息开支。然而,许多购房者却发现,在现实交易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频遭拒绝
公积金贷款买房难早已不是新鲜事。日前,记者对省城部分楼盘进行调查后发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加入到“不欢迎”公积金贷款的行列中。
公积金贷款遭“歧视”
近日,在一家省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先生比较郁闷,他看好合肥市蜀山区的一个楼盘,准备出手购买他人生中的套房,但开发商告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张先生跟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五年期以上的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分别为6.8%、4.7%,以贷款30万元、10年期为例,相比公积金贷款,商贷每月要多还314元,10年总共多还近38000元。
近日,记者走访省城部分楼盘并通过电话咨询后了解到,如今,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频遭“歧视”。在合肥市望江东路与当涂支路交汇处某楼盘,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询问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时,售楼小姐面部表情发生了微妙变化,热情度也顿时减了几分,“使用商业贷款买房享受97折,公积金贷款买房享受98折”,售楼小姐还主动说起了办理商业贷款方便、快捷等好处。随后记者还问询多家楼盘,发现公积金贷款买房优惠低于商业贷款是普遍现象。
在政务区潜山路与东流路交叉口处某楼盘,一售楼人员明确告知,“本楼盘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问及原因时,售楼人员没有作出解释。家住经开区翡翠路一小区的郭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她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了现住房,而她的同事去年有意购买该小区新开楼盘,开发商却明确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在二手房市场,多数中介机构表示,绝大多数卖家都不考虑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其他各市,情况大多与合肥类似。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本意在于提高个人住房支付能力,改善居住条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积金”贷款却遭受开发商莫名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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