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州:让新市民和青年人更好地实现安居】郑州市政府印发意见,将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助力他们在郑州就业并实现安居。适用对象为在郑州市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督促用工单位或引导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将更多人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购房困难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暂停、延期还贷等政策的救助,解决临时性经济困难。
正文:
郑州市政府今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将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助力“来郑留郑”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更好地实现安居。适用对象明确了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均应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后,可动态摸清新市民、青年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或引导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将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之中。同时,相关细则出台后,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在购房出现困难时,可享受托底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遇到暂时性困难时,可享受暂停、延期还贷等“纾困”政策的救助,解决临时性经济困难。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