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首先,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已还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他们可以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外,团购在售商品住房也得到了支持。其次,市政府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加快销售速度,以激活商品房销售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在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过程中,辉县市还在探索直接货币补偿、发放购房券、异地实物安置等方式。此外,辉县市还统筹存量商品住房房源,以缩短群众回迁安置周期。另外,对于2016年7月1日以后在辉县市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凡在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的,可享受契税补贴,补贴金额为缴纳契税总额的20%。此外,辉县市还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提高了贷款最高额度,允许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账户余额帮助直系亲属购房。最后,辉县市还计划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带押过户”制度。通过这些措施,辉县市希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