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人才公寓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租金和支持政策等内容。
4月2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人才公寓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租金和支持政策等内容。
《意见》称,人才公寓是指专门为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业、创业提供的过渡性租赁住房。
各地要根据人才分类分层级建设人才公寓,支持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遵循"简约、实用"的理念,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生活必需设施配备齐全,满足基本租住需求。对高端 人才住房需求,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据河南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河南省计划开工建设5万套青年人才公寓,由省直和郑州市各承建2.5万套,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市本级承建1万套。近年来郑州市大力发展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高水平打造青年人才安居工程,利用2年时间建设40万套高品质人才公寓。
具体原文如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