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7岁的谢书田老汉,住在五里堡社区,1997年和妻子郑秀枝离婚,离婚后 的儿子跟着母亲生活。6年前,郑秀枝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2011年郑秀枝因病去世。
拿着各种相关证明,谢书田显得无奈
67岁的谢书田老汉,住在五里堡社区,1997年和妻子郑秀枝离婚,离婚后 的儿子跟着母亲生活。6年前,郑秀枝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2011年郑秀枝因病去世。
今年下半年,房本下来后,本该由郑秀枝的儿子代领房本,但是儿子也在突发事件中去世。谢书田代孙子领房本,在开具多个证明后,开发商仍然不给他房本。
四次领证碰壁 六旬老人:他们在刁难我
昨日上午,在大学路桃源路交叉口金源大厦,记者见到了谢书田。
他拿着厚厚的一沓材料,里面有 本和购房合同,还有多份各种各样的证明。“6年前,俺前妻郑秀枝从河南大起立房地产公司购得了一套经适房,没想到她先去世了,儿子谢魁结婚后住在这套房子里,生了个男孩已6岁了。没想到今年8月3日,谢魁突发意外也去世了。两个月前,我听说小区的房本下来了,就来代孙子领房产证,但房地产公司就是不给我,让我去开证明。我到社区开了证明,又到我工作单位开了证明,派出所在我家房本上也有证明,但我跑了四趟,他们也不给我,我觉得他们在刁难我。”
律师:房产公司不应扣押房本
“孙子才6岁,这是他奶奶和爸爸留给他的房子,房子没有任何纠纷。我多次解释,但开发商就是不给我房产证!”谢书田说。
在金源大厦九楼大起立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我们必须是本人来领房产证的。”她将谢书田的情况汇报给公司领导,领导让谢书田先回去,等电话通知再说。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风华介绍,这套房产的主人是郑秀枝,郑秀枝去世后,由儿子谢魁全部继承,儿子谢魁去世后,此套房产由谢魁妻子、谢魁儿子和谢书田三人各拥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房地产公司不应该扣了郑的房本不给谢家。只要有社区或警方的相关证明,谢书田写个收到房本的证明,就可以领取;如果房产有纠纷,可通过法院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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