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省工商局下发通知 规范房地产广告秩序

东方今报  2016-11-29 06:42

[摘要]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下发《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广告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广告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广告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下发《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广告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广告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广告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新《广告法》实施一年多来,我省广告市场环境不断得到净化,广告秩序持续好转。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重要形式,在活跃市场、促进销售、塑造品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趁机散布不实信息、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问题,制造市场紧张气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由于房地产销售是一次性大额交易,其虚假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

为保证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通知》作出一系列规定: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才能发布该预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销售广告。

房地产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房地产销售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欺骗公众和不符合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内容,并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房屋面积应当明确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价格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销售广告禁止发布以下内容:含有或者 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宣传地王、楼王;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