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5日是第26个“土地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落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结合6·25土地日,我市对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一批违法用地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小李庄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小李庄村民委员会为牟取利益,擅自将该村六组363.68亩土地以2188.5万元转让给某园林工程公司,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违法当事人席某某等2人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郑市龙湖镇邱某某、郑某某非法占地案。新郑市龙湖镇邱某某伙同二七区侯寨乡郑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郑市龙湖镇于寨村集体土地6.59亩(全部为基本农田)建仓库,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邱某某、郑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牟县刘集镇梅某某非法占地案。中牟县刘集镇朱三庄村民梅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民组集体土地20.91亩(含基本农田15.1亩)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中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当事人梅某某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因该案涉嫌构成破坏耕地罪,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按程序移送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赵某某非法占地案。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镇黑李村集体土地20.73亩进行非农建设。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当事人赵某某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已对其非法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并复耕。
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王某某等6人采沙非法占地案。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王某某等6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来童寨村、黄庄村集体土地115.79亩(基本农田104.76亩、耕地11.03亩)堆放河沙,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金水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当事人王某某等6人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法按程序移送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王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耕地是农业之本、产粮之基,耕地保护工作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奖惩并举,实施严格问责,构建联合执法监管体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大限度积聚全社会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正能量,齐心协力捍卫耕地红线,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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