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全面施行营改增
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
本报讯5月1日我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餐饮住宿、房产交易、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都要改缴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实行营改增后,普通个人首次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为避免税制转换给纳税人带来不便,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地税部门代征这部分增值税。也就是说,单位或个人买卖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原来在哪里缴营业税,5月1日起继续在那里缴增值税,并且延续营改增前的办税流程。
5月1日后,地税部门办理代征增值税业务时,会区分不同情况为不动产转让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你是月销售额3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你是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如果你是个人转让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但是,如果买房人是个人,或你转让不动产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那么,你就不能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悉,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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