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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河南日报  2016-01-21 07:58

[摘要] 武汉市日前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试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受理土地、房产、林权的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

武汉市日前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试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受理土地、房产、林权的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

今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今年10月底前,不动产登记将在全市全面启动。

与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同,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标签和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单元号由28位字母数字混编而成,具体到每一栋楼的单元号,是范围内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

据悉,将来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都将被纳入不动产登记,多种产权证明均被不动产权证书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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