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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同住可减税”期待何时才能到我家

郑州晚报  2015-12-10 07:47

[摘要] 12月8日,《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上征集意见。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12月8日,《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上征集意见。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对于养老,一个共识早已达成,即养老既包括物质层面的养老,也包括精神层面的养老。就物质方面来说,各地政府均在加大力度,但财政支持的力度肯定是有限的,不断地拓宽社会化养老方式,则成为必然的选择;在精神层面,为了让孩子们“常回家看看”,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直接将此条款写入法律。当然,这些举措的出台,未必能一揽子解决养老问题,但毕竟为更具推广意义的制度出台铺平了道路。

如今,深圳出台新政,拟规定子女若与父母同住工资所得税享优惠,可以说是总结过往鼓励居家养老制度经验的一种创新。比如如何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不仅要注重法律上的惩戒,也要注意运用经济杠杆撬动人们的养老积极性。因为这种做法,一方面,在物质层面给家庭减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让居家养老更具落地可能;另一方面,在精神层面上,可以更好地进行沟通与关怀,将精神赡养发挥到。基于此,深圳的探索,对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我们而言,极具启发意义。

承欢膝下、享受天伦之乐本就不是过分的要求,只是为朴素的期待。眼下,“与父母同住可减税”一般的政策暖意,还可能只辐射深圳,这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与父母同住可减税”在深圳的试点,能够汲取某种养老经验,给更大层面破解养老难题以更大的启示与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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