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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网上交易新规将于10日起开始施行

郑州日报  2015-12-08 07:52

[摘要]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新修订的《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将于本月10日起施行。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新修订的《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将于本月10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旧的《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从2010年开始,已经施行5年,因为法律法规、网络技术等原因少数条款不再适用。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负责接受交易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服务,承办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另外,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还对“网上交易”的定义进行了重新核对,原办法中表述为“合同备案或合同文本”的,更改为“交易意向信息或交易信息公示”,明确存量房网上交易,是指通过存量房网上信息系统进行挂牌委托,发布房屋交易意向信息,并对达成交易意向的房屋,只提供查询、公示、格式合同文本等服务,与签订书面合同的过程进一步明确划分。此外,因为目前网上签约地点不具备查询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交易合同前,可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再次查询房屋的权属状况。”等条款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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