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无绿标车辆下月起禁止在市内通行

  2015-10-28 07:54

无绿标车辆下月起

禁止在市内通行

本报讯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禁止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郑州市全市区域内通行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下月起,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禁止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禁行时间是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天24;禁行区域包括郑州市和各县(市)、上街区全部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包含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禁行车辆是黄标车和未张贴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通知明确,道路行驶的汽车应当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于汽车前窗右上角。公安部门负责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限制通行的管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工作。伪造、变造、转让、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并给予处罚。

另外,对闯禁行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报废一辆,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予以拆解报废。

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 style="display:none">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 style="display:none">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