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赵强
10月26日,郑州市纪委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7起涉及村“两委”或村民组干部。
上街区峡窝镇劳动保障所孙广军贪污国家财产问题。
2013年7月至11月期间,在上街区峡窝镇柏庙村七组商学院占地附属物拆迁补偿过程中,孙广军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财产总额295109元。孙广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荥阳市司马村村委会主任秦玉山违规收取计生押金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秦玉山对村内育龄妇女违规收取一胎上环押金、二胎结扎押金共9910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胡波先后四次收受案件当事人2万元购物卡和8万元现金,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中牟县前杨村党支部书记王小华、村委会主任杨慧军、副书记杨保新贪污工程款问题。
2012年6月,中牟县郑庵镇前杨村小学需要改造,三人指示工程方虚报工程造价款,向镇政府申请拨付118655元,三人将其中50655元私分。三人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野王村支部委员王长明贪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09年至2013年期间,野王村“两委”将本应纳入法定账簿的村集体围村林地防风治沙补助款28815元和村集体预留土地粮食补贴款7933.36元转为账外,随意支取;同时,王长明个人侵占集体林地防风治沙补助款5610元。王长明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新密市赵沟村党支部书记姜振敏违规收取村民小组费用问题。
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新密市水利局无偿拨付赵沟村11台水泵,赵沟村在发放水泵过程中,违规收取部分村民小组费用共计15000元。姜振敏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郑市史垌村村委会主任赵丙灿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
2008年8月,赵丙灿将该村土地承金10000元据为己有。2012年至2015年间,赵丙灿从“三资”中心套取村级经费8000元据为己有。赵丙灿被开除党籍。
惠济区惠济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广斌违规乱收费、用集体资金组织旅游问题。
惠济桥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及绝育手术押金、建房押金、测量费及绿地承包费,村“两委”给村组干部发放价值共计16850元实物福利,组织村组干部利用集体资金旅游,共花费28300元。马广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原区段庄村第三村民组组长刘万兴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2006年5月,刘万兴与人合伙非法占用段庄村集体土地用于建厂房。刘万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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