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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新路被封近半年 还嫌郑州不够堵?

大河报  2015-09-08 09:03

[摘要] “现在农业路建设高架桥,东风路交通压力巨大,有施工单位为了建设一个商业项目,5个多月前把花园路和东风路交叉口西的一条南北重要通道科新路完全封闭当做施工场地,加剧了东风路通行压力。交警部门不通过听证,就批准该施工单位把科新路完全封闭,致使东风路通行‘雪上加霜’,这合适吗?”连日来,不断有市民提出疑问。

核心提示|“现在农业路建设高架桥,东风路交通压力巨大,有施工单位为了建设一个商业项目,5个多月前把花园路和东风路交叉口西的一条南北重要通道科新路完全封闭当做施工场地,加剧了东风路通行压力。交警部门不通过听证,就批准该施工单位把科新路完全封闭,致使东风路通行‘雪上加霜’,这合适吗?”连日来,不断有市民提出疑问。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区管道路,封闭科新路应该首先向金水区城管局报批,但该局至今没有接到申请。

科新路被封东风路“雪上加霜”

7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郑州市花园路和东风路交叉口,只见东风路上车流滚滚,由于汽车太多,一个绿灯过不完,汽车只能缓慢行驶。

从该路口往西约300米,路中间有人行横线,人行横线直通路南的一条路,就是科新路,有一个大门把该路完全封死,透过门缝看到,科新路上的交通标志线依然存在,但现在这里成了一个施工工地。

大门口的施工牌显示,这里建设的是一个商业广场的地下配套工程,其中一个牌上写的施工日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但另一个施工牌上写的施工日期为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工程概况上注明,该工程的施工范围为科新路(科源路至东风路段),施工期间,科新路完全封闭。资料显示,被封的科新路长287米。

“科新路是今年年初被封起来的,如果科新路不封,东风路堵车时,司机可以从这里行驶到科源路或农科路上,能大大缓解东风路的交通压力。如今,科新路被封,东风路是‘雪上加霜’。”在现场,市民说,在早晚高峰时段,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停车场,连自行车都很难通过。

“如果在这里建设重大的民生工程,把路封起来,我们无话可说,只有忍耐一下,现在这里建设一个纯粹的商业项目,施工方就把科新路封闭起来,这不是严重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利益吗?”几位市民说,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但科新路依旧被封着。

区城管未批,交警审批但未举行听证会

按照规定,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用途,需要经过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审批,那么,科新路被封闭,经过两部门审批没有呢?

在现场,大河报记者按照公示牌上提供的工程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咨询施工方的工作人员,接电话的男士说,科新路确实是他们项目部占用的,这里要建设一个商业广场的地下配套工程,临时占用科新路为施工场地,科新路被封,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批,记者问他经过哪个部门审批,他没回答,并直接挂断电话。

经了解,科新路为金水区区管城市道路,由金水区市政所进行养护。科新路被封闭,经过金水区城管局审批没有呢?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人向我局提出过封闭科新路的申请,自然,我们也没有批准这一封路行为。”金水区城管局市政科的李女士说,他们不知道谁批准让封闭科新路的。

随后,记者又向郑州市交警五大队了解相关情况。

“科新路被封闭,确实经过审批了。”郑州市交警五大队的郭警官说,当初施工方提出封闭科新路的申请后,他们要求施工方在媒体上刊登封路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市民提出异议,他们就批准了施工方的封路申请,由于无人持异议,也没有召开听证会。

记者问他“施工方的封路公示信息在什么时间,在哪个媒体上发布?”郭警官说,他会让施工方有关负责人给记者联系,记者把联系方式提供给了郭警官,但直到昨晚7时30分记者截稿时,也没有任何人和记者联系。

声音:封路前应主动召开听证会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市民出行是重大民生问题,涉及千千万万市民的出行,现在东风路通行压力巨大,而科新路正常通行能有效缓解东风路的交通压力,交警部门在批准科新路被封之前,应该主动召开听证会,听取市民意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和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按照法律规定,事关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行为必须召开听证会,不是公示完了就完事。

两人说,现在郑州市的交通压力这么大,任何封路行为都可能使拥堵更为严重,所以,在这个重大民生问题面前,交警部门在做出决定之前,征询市民意见是必须的。交警部门可以邀请科新路附近市民、社区居委会代表、有关企业坐在一起,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不征询市民意见,就盲目做出决定,是一种典型的乱作为表现。

“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同意施工方把科新路封闭起来,这个行政审批行为值得斟酌。”两人说,如果不把科新路封闭起来,东风路的通行情况肯定比现在好。

“你们在公示完后,为什么不主动召开听证会,听取市民意见呢?”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询问郭警官,但他没有作答。

“因为错误的行政审批,致使东风路现在天天堵成一锅粥,建议上级机关尽早纠正这一错误审批行为,让科新路早日还路于民。”市民赵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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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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