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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群租遭七成网友反对 治理不能简单靠取缔

东方今报  2015-08-12 09:48

[摘要] 今年7月1日,《河南省房屋租赁办法》开始施行,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这意味着, 已经明令禁止“群租”了。

禁止群租遭七成网友反对

治理不能简单靠取缔

今年7月1日,《河南省房屋租赁办法》开始施行,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这意味着, 已经明令禁止“群租”了。

租住在群租房的多是城市底层的外来者,或暂时停留寻找工作,或从事低端行业收入有限。 部门为保障住房安全、杜绝隐患,以公权力整治群租房理所应当,但缺乏出路的“刚需们”何去何从?

群租市场有“刚需”“婆”应运而生

陈海洋(化名),是“求职公寓”经营者。自从2014年下半年以来,他手中掌握着七八套房源。陈海洋手中的求职公寓,从4人间到8人间不等,价格在300 元到400元之间。在他的印象中,受城中村拆迁影响,今年年初,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月租金已经涨到2000元~2200元,现在已经涨到2600 元~2800元,上涨幅度之大让他都为租房者担心。

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原来租金在3200元左右,如果改成群租公寓,至少可以放10张上下铺,每个床位300元/月计算,每月房租收入在6000元,除去交给房东的,自己还能挣2000多,床位不满时也能挣一千多。和普通房产经纪人的身份不同,陈海洋完全是“单打独斗”。“经纪人背后是房产中介,如果被查到了,房产中介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但个人面对的只有罚款。”陈海洋说。

相比之下,真正的房产中介很少出租床位。“房客更换频繁,几乎每天都有人看房、租房、退房,太耗费精力。”房产经纪人刘经理介绍,他们现在更倾向于把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分成六七个单间出租,每套房也能挣一千多,而且房源越多挣得越多。

群租房为“避管”租床位号称旅馆

“你说的租床位现在 都已经不允许了,正打击呢。”8月8日上午,在福元路燕庄小区,听说记者想租一个床位,一位年轻的房产经纪低声告诉记者,劝记者在这个小区里合租一个单间。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郑州大学一附院 的一个小区内,这里有一个“大学生公寓”,两室一厅一卫,每个卧室摆放了3张木制上下铺,可住6人,房间内 干净。

“房东”介绍,房间已经入住了两名女生,都是在 实习的年轻人。拎包入住,可以短住,也可以长住,除了不是标间、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外,这种公寓的性质跟招待所、快捷酒店 相似,但记者注意到,房间内并没有营业执照。对此,“房东”也没有正面回答,称是个人房屋出租。

记者调查发现,在紫荆山路、花园路、纬四路、商城路、农业路等多个地段,都有类似的“求职公寓”,多是4人间、6人间和8人间,宣称拎包入住。一名“二房东”介绍说, 正打击群租,所以现在大家换了个说法,对外称“旅馆”。

城市“蚁族”难消失 治理不能简单靠取缔

今年7月1日,《河南省房屋租赁办法》开始施行,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随着都市村庄的拆迁,短期内对群租的需求只会增加。”房产经纪人刘经理认为,一纸禁令难以消除群租现象。从需求上讲,毕业生入职季、外来务工人员想在城市扎稳脚跟,他们都需要这样一个过渡期的保障,而在短期内郑州廉租房公租房是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这是市场需求。

根据7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违反群租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否则将处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比群租房的收入就可以看出,这对于群租房的经营者来说,并不能从根本上打击他们,只会让他们转战“地下”。而相反的,一旦群租房取缔,房租价格可能会继续上升。对低收入者来说,他们要么转入“地下”继续群租,要么离开这个城市。

事实上,早在2014年4月,《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时,省会一家媒体就曾做过调查,结果“七成网友反对”。

郑州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明锁也认为,从治安和管理方面讲,要消除隐患,从长远看叫停群租房是可行的。但现在城中村正在改造阶段,刚毕业的大学生和打工青年需要解决住的问题,群租是无奈之举。 部门应该做的,是加强管理。

张明锁认为,不论是哪种形式的租房, 是合租形式的,都应该达到安全标准,不能存在消防隐患。对个人或单位以赚钱为目的、明知房间存在安全隐患依然出租群租房的,应当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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