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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赠与房产不用公证 此政策尚未在郑州执行

大河报  2015-07-08 08:54

[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政策,从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无需再向税务部门提交赠与公证材料。不少市民问,这个政策在郑州执行了没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政策,从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无需再向税务部门提交赠与公证材料。不少市民问,这个政策在郑州执行了没有?7日,记者来到郑州市东区房产交易大厅税务窗口实地打探,这个政策暂时没有在郑州执行。不过,业内人士称,这个政策在郑州迟早要执行,届时,老百姓无偿赠与百万房产可以节约2万元左右的公证费。

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人为了避税而选择赠与房产

这位负责人说,只有在赠与人为三代直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受赠房产时,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属于上述关系,受赠人则需要缴纳20%的个税税率,反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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