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依托网格化管理体制,出重拳、用新机制治理占道经营。
8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依托网格化管理体制,出重拳、用新机制治理占道经营。
建立网格化管理新机制: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公共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占道经营者和市民的利益冲突不断升级,许多占道经营者挤占市民公共道路资源,严重破坏城市市容和经营秩序,其经营行为的弊端日益显现,城管部门对其取缔和整治的任务迫在眉睫。
按照意见,我市将依托网格化管理,建立占道经营治理“定人、定岗、定责”责任制,明确街道办事处是占道经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痕迹管理措施,在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过程中,通过保留文字、图片、实物、电子档案等资料,建立不留间隙、空白、死角的缜密的工作记录。
同时,针对各级网格,建立逐级的监督考核机制。各级网格应全面排查网格内占道经营情况,详细掌握占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各级网格要切实按照工作职责履行责任,做到应发现尽发现,应上报尽上报,及时处置各类矛盾问题。
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工作
按现有体制不变、职能部门职责不变,以“大城管、大综合;大联勤、大联动”为导向,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做到“统筹力量、重心下移,分工明确、高效协同”。
为加强占道经营治理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将成立各级联合执法组织。郑州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市联合执法工作。
各区(管委会)成立区级依法治理占道经营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调度辖区城市管理相关执法部门及社会力量。
同时,依托网格化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建立联合执法流程。
组建“三室一庭”:构建四位一体司法保障体制
为了减少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冲突摩擦、证据缺失、强制无力、执行效果差等问题,我市将在城市管理中引入司法保障,使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介入城管执法工作,以“执法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公安警务室”和“城管巡回法庭”为主要形式,形成城管、法院、司法、公安“四位一体”的司法保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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