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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多月过去 郑州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只完成1/4

大河报  2015-03-31 08:53

[摘要] 3月28日凌晨,郑州市东风路和文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万发小区,因没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有人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致使3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核心提示|3月28日凌晨,郑州市东风路和文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万发小区,因没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有人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致使3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2014年6月6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规划局、郑州市房管局等五部门就曾联合下文,要求郑州市4000多个小区必须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去年11月底前,完成50%,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如今9个多月过去了,只完成了25%。该文下发后,又有17个小区因私拉电线给小电电充电引发火灾,近日,大河报记者对失火的部分小区回访时,发现这些小区仍没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还有小区草率应对,不按要求进行建设。

【时有发生】

不建充电棚又有一小区小电电充电时着火

3月29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和东风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万发小区,着火的地方在小区5号楼西头。只见该楼西面墙体被熏黑,两辆小电电被烧得只剩下骨架,另有一辆小电电大部分车身被烧,旁边还有一根直径约1米的木子也被烧黑,4根从楼上扯下来的电线已被烧成了黑线。

此时的5号楼前,有8根电线从楼上“飞”下来正给小电电充电,小电电旁边堆满了纸箱和木板、木子。综观整个小区,6栋楼前都停满了小电电,从楼上拉下的电线交织成网,数也数不过来。

小区居民说,该小区有400多户居民,很多都是上班族和在科技市场做生意的商户,不少家庭不止一辆小电电。可是小区却连一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都没有,居民只能从楼上私拉电线给车充电。

小区为什么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居民说,小区连建自行车棚的地方都没有,更没有地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该小区网格负责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科技市场社区工作人员冶女士说,万发小区是个老旧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一没场地,二没资金。她为此也很发愁。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规定,在小区内,每户居民应配建0.8~1.2平方米的居民存车处,照此测算,该小区本应配建400平方米左右自行车棚。

【分类梳理】

小区棚不够也不扩建一小区建的充电点无棚

2014年11月11日,在郑州市顺河路与未来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金苑小区,停在13号楼楼下充电的一辆小电电着火,致使两住户家被烧,3辆小电电被烧。

3月24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只见13号楼东侧外墙上仍是黑乎乎的,在该楼4个单元楼洞口前,从楼上飞下19根线,7辆小电电正在充电。

小区只有一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只能给60多辆小电电充电,可我们小区有1000多辆小电电,根本满足不了需求。”几位居民说。

2014年7月1日,郑州市文劳路和博颂路交叉口东200多米路南的香桔市小区内,一辆正充电的小电电着火,致使28辆小电电被烧。

3月24日,大河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只见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依旧。小区居民说,该小区约有2000辆小电电,但只有一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只能供200辆小电电充电。

2014年8月31日,郑州市紫荆山路和南仓街交叉口东南角的锦华园小区3号楼3单元,因住户私拉电线在一楼楼道内给小电电充电引发火灾,致使5辆小电电被烧。

大河报记者3月24日下午在该小区采访时发现,这里也是无楼不“飞线”,小区门口新建了一个露天电动自行车充电点,而按照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必须建在棚下或室内。

去年6月6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建委、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民政局共同发文要求从当日起,所有已经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必须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河报记者实地采访发现,去年8月就已经入住的郑东新区旭日龙园和郑州市德润海悦华庭小区,居民入住7个多月后,仍没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再晒几个亡羊未补牢的小区

大河报记者回访发现,五部门联合发文后的9个多月内,有17起因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在发生过火灾的小区中,至今仍有小区没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让我们一起来看几个没有亡羊补牢的小区——

2014年12月9日,位于黄河路和沙口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郑州油脂化学厂家属院18号楼4单元,一辆停在楼道充电的小电电起火,致使6辆小电电被烧,一楼两家防盗门被烧毁。

3月23日下午,大河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只见该小区内私拉电线给小电电充电的住户比比皆是,小区仍没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2014年12月22日,郑东新区顺驰大街小区,一辆充电中的小电电起火引燃两辆轿车。

大河报记者3月23日上午在该小区看到,该小区也是无楼不飞线,整个小区至今仍没有一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2015年1月8日,郑州市丰庆路与博颂路交叉口东北角富邦铭邸小区,有居民私拉电线给小电电充电时着火,致使十几辆小电电被烧。

3月23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只见为给小电电充电,该小区也是四处“飞线”。居民说,该小区有1000多辆小电电,但物业上一直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居民没办法,只好继续私拉电线。

【预见未来】

没有处罚做保证该政策有流产的可能

郑州市有4000多个小区,按照郑州市五部门的要求,去年11月底前,50%的小区要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则要全部完成。而且,今年1至2月,五部门要对已建成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进行检查验收。那么,这个目标如期完成了吗?

郑州市消防支队社会防控办公室副主任李联合说,目前已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小区只有1000多个,约占总数的25%,对已经建成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也没有进行检查验收。他坦承,如果不加大执法力度,年底想完成任务也不太可能。

《河南省消防条例》规定,如果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存在消防隐患,有关部门将会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居民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但大河报记者从多个部门了解到,从五部门去年下文至今,没有一家物业公司因没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被罚,也没有一个居民因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被罚。

有此规定,为什么却没有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呢?李联合说,不少物业公司本身运营就紧张,如果对其进行处罚,可能正常工作都无法开展了。而对个人进行处罚,更“不好下手”。

金水区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何瑞说,在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资金方面问题不大,有公司愿意免费安装,还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进行建设,主要是场地难寻。

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科负责人徐向明说,在一些小区,大多数居民同意在某个地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但施工时仍有人以各种理由阻挠。

“根据各地的经验,在物业上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后,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应该见缝插针,楼头房尾都利用上。否则,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就永远也建不起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白智立说,执法部门也要善于找“坏典型”,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始终不愿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物业管理者进行处罚,并请媒体曝光,“没有处罚做保证,该政策有流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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