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冯仑正式"放手"万通地产 未来将专注"立体城市"

每日经济新闻  2014-10-20 09:54

[摘要] 在连续停牌69天之后,万通地产(600246,SH)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将成为万通地产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这也让数月以来“冯仑将退出万通地产”的传言尘埃落定。

在连续停牌69天之后,万通地产(600246,SH)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将成为万通地产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这也让数月以来“冯仑将退出万通地产”的传言尘埃落定。公告中称,万通控股仍然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冯仑先生仍然持有万通控股的股权,是万通控股的重要股东并担任董事长。

“和别的房企被动抛售股权的做法有差异的一点是,冯仑此次退出万通地产,从股权角度看,属于主动放弃。”某机构专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冯仑此番“弃权”看似退出,实际上应该理解为是变换了一个新的企业控制方式,即更像一个掌舵者,而非操盘手。

低调的“接棒者”:嘉华控股

今年8月以来,万通地产经历了董事会重组、股票交易停牌一系列变动,最终在本月18日发布公告,将股权变动的实时进展进行了披露。

公告称,冯仑及控制的实体(冯仑方)与嘉华控股已达成明确意向,将通过转让万通控股股权的交易形式,实现持有万通地产权益变动,即嘉华控股受让冯仑方持有的万通控股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达到嘉华控股成为万通地产间接控股股东、万通地产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目的。根据公告,双方将在本月31日之前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

对此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公告中称,双方预计该转让交易将触发嘉华控股对万通地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该转让交易完成后,万通控股仍然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冯仑仍然持有万通控股的股权,仍然是万通控股的重要股东并担任董事长。

从这一公告中不难读出,冯仑对于万通地产已经“弃权”,而“接棒者”在地产行业也十分低调。

根据公开资料,嘉华控股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同时在房地产及金融会展服务、国际高端体育赛事承办、矿业投资等多元化领域积极进取的投资控股型企业。持有万通控股23%的股权,之前是万通控股第二大股东。

嘉华控股入主之后,万通地产将何去何从,又会对万通带来多大的改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联系了万通地产相关人士,但截至发稿,万通地产方面尚未回复。

不过,此次接过万通实际控制权的并非大股东天津泰达,这其中的原因为何?“从十年前,冯仑提出‘傍大款”的思路之后选择与泰达合作,泰达作为国企是一个好的选择,但现在已经与当时合作的初衷渐行渐远。”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是说,而万通与嘉华一直有合作,特别是在北京的地产开发中,嘉华负责拿地,万通负责开发。

冯仑工作重心已不是传统业务

一直以来,冯仑在地产圈的影响力与万通地产的业绩水平似乎难以成正比。

万通地产中报显示,201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同比下降52.43%;实现净利润4837.23万元,同比下降59.83%。即便是在2013年行业整体向上的大趋势下,万通地产全年营业收入也同比减少了18.95%,为32.99亿元。

2014年中报显示,目前万通地产在施工项目总共有10个,其中万通华府三期以及天竺新新家园项目位于北京,都将在明年完工。剩余的项目分别位于天津、河北香河、杭州以及北京怀柔。

而近两年,万通在北京土地市场的表现并不积极。

自2011年卸任万通地产董事长后,冯仑在公众场合谈及的是“立体城市”。2013年7月,万通立体城市——西咸立体城·新渭城在陕西西咸新区历经四年蹉跎正式开工,投资总额约300亿元。

冯仑曾坦言,立体城市最初的主要困难在于,理念上是不是被大家接受,并曾用“大象怀孕”来比喻所需时间之长。

“冯仑淡出万通地产,也和其比较理想的地产生涯经历有关。不排除未来会把更多精力放在立体城市上。而传统的住宅开发业务对于其来说缺乏新鲜感。”严跃进认为。

在此前的一次公开亮相中,冯仑坦言,其大部分精力主要在“立体城市”上面,“力争今年再新增3~4个城市,使立体城市项目增至6~7个。同时,随着立体城市七大平台的搭建成功,后面的落地速度会更快。”

对此,房地产研究机构攸克地产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冯仑的工作重心早已不在万通地产的传统业务上,主要在推进的一是纽约的“中国中心”,其次便是立体城市。“万通地产给人的感觉是头重身子轻,它应该尽快证明自己的强大,尤其是万通的投资者,他们等待得太久了。”

天津放开楼市限购 取消商品房户型设计限制

楼市调控松绑有后招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有望调整

31家房企首9月销售额破万亿元 同比增长6.8%

购房者跪求:郑州房价又见涨 怎么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