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京自住型商品房用地大量入市 倒逼商品房高端化

中国新闻网  2013-12-31 09:08

[摘要] 根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12月27日,北京市成交住宅用地中,可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建筑规模已达212万平方米。今年10月下旬,才出台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可谓发展迅猛。业内认为,这得益于今年火爆的土地市场。

根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12月27日,北京市成交住宅用地中,可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建筑规模已达212万平方米。今年10月下旬,才出台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可谓发展迅猛。业内认为,这得益于今年火爆的土地市场。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3年,北京市共出让土地210宗,土地出让金合计1797.6亿元,为2012年的2.77倍,也超过2010年1642.4亿元的历史记录。其中,住宅类土地成交活跃。今年住宅类地块成交74宗,规划建面为1326.4万平米,较2012年同期增长117.9%。

亚豪机构副总经理高姗认为,“11月份,在自住商品房提速的土地供应格局下,房企为了在僧多粥少的竞争中拿地成功,纷纷竞报盈利微薄的自住型商品房面积,这令纯商品住宅的地价成本越来越高。这种土地竞争格局下,未来商品住房市场的高端化走向已成定局。”

此外,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3年,在成交住宅类地块中,需要配建565万平米的保障性质住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公租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占整个住宅类地块建面的42.6%。其中,自住型商品房地块面积约为240万平米。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认为,增加住宅类土地配建面积,是政府在保障性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借助市场力量,增加保障覆盖面的被迫之举。但是应该看到的是,配建政策也将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推向“高端化”,未来难以被保障性住房所覆盖的购房群体,购房难度或会加大。

“2014年整体的住宅类土地供应还将增长,而其中自住型住房土地的供应规模将会达到5万套。”张旭认为,明年,自住型商品房将会进入批量上市阶段,将会成为区域房价的稳定锚,对稳定市场预期,重定区域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与目前的需求规模相比,供应量依然处在较低水平,对房价的影响可能只限于区域层面。

同时,高珊也指出,“高端客群的基数虽然在不断扩大,但是其在整体购房群体的占比仍然是稳定的。而地价倒逼下未来豪宅项目数量将不断增加,高端市场竞争形势将更加严峻。对于处于主力销售期的高端项目而言,如果没有强力的价值支撑,大幅涨价有可能导致销售趋缓。因此在保证合理利润率的基础上加速出货,以限度盘活企业资金流量,增大周转率,仍是调控时代的稳妥之道。”

中国“土豪”横扫欧洲 海外房产投资超50亿

地王频出鬼城频现 楼市分化愈加明显

房地产调控倒逼房企转型 扩充产品线大势所趋

津双限出台地铁房关注度高 警惕楼盘傍地铁

2013郑州购房者追过的新区2013年,郑州购房者追过的新区有哪 些?航空港区、高新区、郑上新区、龙子湖、平原新区等等,各位看官,快快火速围观吧!2013年郑州风头最健的区域莫过于航空港区,这个坐拥天时地利人和的区域,今年3月正式获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后,在政策、经济等方面迎来诸多利好打开地图。入冬之后的郑州,PM2.5值频频爆表,当雾霾天气开始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寻找一处碧水蓝天的宜居之所便成为当下人们的愿望,郑州北部的平原新区凭借1800亩凤湖走起低密时代的宜居范儿。随着政策的推进支持,近年来高新区也逐渐出现知名房企的身影,万科、保利、恒大、建业、升龙、谦茂、祝福、明瑞、正弘等数十家地产项目慕名而来,扎堆开发,他们参与到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也参与到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中。政策暖风吹来,”郑上新区”应势而出。郑州西进的利好消息也让沿线开发的地产商如同久旱逢甘霖,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在如今已经成型的郑东新区CBD北面,会看到两个与CBD形状相似的环状区域,那便是龙湖副CBD和龙子湖区域,这两个区域与郑州新东站东西广场一起将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众多的现代服务业中心,而这三大特色商务核心区便是郑东新区下一站的发展目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