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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能否拴住"脱缰"的房价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1-11 15:40

[摘要]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来源:深圳特区报)房产税呼之欲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事实上,人们对房产税并不陌生,早在几年前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就有许多关于房产税的议论、争论。特别是从去年以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价飙升,而一波又一波对楼市的调控,可谓是历年来力度、手段、持续性最长的一年,但似乎也拉不住高房价这匹“脱缰的野马”。在经历了加息、限价、限购等调控手段之后,人们期待房产税能够力挽狂澜,成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灵丹妙药。

重庆市是向国务院提出进行房产税征收试点的城市。根据重庆市开征房产税的初衷,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在于节约土地资源,限制高档住房数量,遏制房地产泡沫。通过征收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征收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记者了解到,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的别墅、面积较大的商品住宅,定位在高档商品房的层面。

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方向是要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因此重庆房产税改革主要针对高档商品房和打击炒房投机,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其中高端商品房,主要包括别墅、高档大户型商品房,对别墅将不论面积和价格一律征收房产税;高档大户型商品房须其评估价值达到一定价格以上才征收房产税,可能为上年重庆主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2-2.5倍。同时为打击炒房投机行为、遏制房地产泡沫,重庆还将对个人拥有的多套商品房征收房产税。

据消息灵通人士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此外,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地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业内人士指出,重庆市政府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是对去年提出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贯彻实施。综合来看,这都是重庆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住房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环节。

房产税能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一直以来,房产税都被人们看成是楼市调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的“杀手锏”。然而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和开发商却认为,“重庆版”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不大,房价不会因为征收房产税而大幅下降。

重庆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黎伟表示,重庆对高档商品住房开征房产税,从短期来看,对于抑制高档商品房消费会有一定作用。但从长期来看,重庆经济发展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商品房的刚性需求依然很大,针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大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黎伟认为,事实上,推动房价上行的主要因素依然是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以及土地供应和货币政策。无论房产税开征与否,和前面的因素相比,它的影响微乎其微。“房产税对市场造成的影响更多是心理层面的,其实重庆正在大规模建设的公租房对楼市的影响比房产税还要大。”黎伟说。他认为,大规模增加的保障房供应,将改变整个楼市供应结构,从而对房价产生长期影响。

“从抑制房价的角度讲,房产税的作用将不会是长期的。”重庆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邓涛认为,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市民王先生说,买得起高档商品房的人,一般都是富裕阶层,同时高档商品房占有的公共资源更多,理应通过税收方式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尤其是由于房地产等资产而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

业内专家指出,房产税的另外一个意义是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源,使地方政府逐渐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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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财税专家认为

房产税不仅仅调控房价

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与地方政府跃跃欲试相对应的是,财政部官员及部分专家学者近日在公开场合也就房产税改革话题频繁表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010年11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公开表示,配合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可推出不动产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但试点不应涉及社会上大多数群体,应只涉及高端的再分配优化调节。

记者9日就重庆明确表示将开征高档房房产税一事联系财政部,财政部未对此事作出官方回应。

有财税专家表示,重庆对商品房开征房产税不是简单在财政部备案就可以,首先必须由国务院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将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而记者此前曾致电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房产税试点方案由中央有关部门拟定并颁布,目前重庆市还没有接到通知。

上述财税专家还认为,“重庆版”房产税方案只是针对高档房的试点方案,未来房产税或者“房地产税”肯定不会只针对高档房征收。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其作用只是单一的抑制房价,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高档楼盘的开发商征收较高的土地增值税也许效果更明显。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重庆市住房均价为每平米5100元左右,3倍也就是15000多元,现在重庆市单价超过15000元的商品房并不太多,很难起到为地方政府培育财政收入的作用,只能是作为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一种手段。

也有专家认为,虽然重庆明确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从效果上看只是抑制房价,但“重庆版”房产税方案是为房产税将来在全面铺开进行试点。其意义更在于积累经验,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形成稳定的地方性财政收入来源,改变原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过度注重交易税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征房产税尚需破解诸多难题

一些财税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从完善税制,还是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客观来讲,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征收对象的问题。从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看,大体方向是对高档商品住房征税。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才算是高档商品住房,是别墅还是花园洋房,别墅里面还有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之分。如果以面积衡量,假定以200平方米为界限,以上为高档房。但事实上,在重庆主城区过去建的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很多,是否都纳入征税范围。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税率定为1%,如果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如果税率过高,又会给房地产业造成新的压力,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面临如何确定的问题。从重庆来看,房屋所在区位不同,房产价值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房屋过去可能在城郊,现在随着城市扩张,位于城中,价值得以提升。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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