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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加快购租并举:2020年新增租赁住房将达5.3万套

大河报   2017-08-17 08:06

[摘要] 继广州、武汉等试点城市先后发布工作方案之后,8月14日,郑州市也发布《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郑州首次针对庞大的住房租赁市场出台新政策。

到2020年郑州新增租赁住房将达5.3万套

继广州、武汉等试点城市先后发布工作方案之后,8月14日,郑州市也发布《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郑州首次针对庞大的住房租赁市场出台新政策。

“目前郑州市房地产市场‘重售轻租’,租售比失衡,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不高,部分外来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发达国家居民家庭租房的比例超过50%。

记者留意到,《方案》中明确指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以解决制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增强住房的居住属性,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积极培育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及住房租赁新业态、新模式,有效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拓宽租赁住房房源是关键。“未来郑州将根据不同区域租赁住房供需状况,采取出让租赁住房建设专用土地和部分新建商品房小区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同时还将鼓励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整合和利用安置房资源用于租赁;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根据《方案》,2017年12月底前,郑州在出让的经营用地中将新建、配建租赁住房2000套左右;到2020年,新建、配建租赁住房3.8万套,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要达到5000套,鼓励自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5000套,利用安置房新建特色租赁小区住房达到5000套;到2020年,郑州以各种形式新增租赁住房将达到5.3万套。

建立国有平台,房屋租赁市场蓝海有待开发

根据《方案》内容,政府将在现有的国有投融资平台中选取1-2家公司,开展住房租赁、青年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住房租赁托管服务等业务,以引导和带动租赁市场的发展。2017年10月底前购买或长期租赁500套左右存量房源开展租赁业务,12月底前新筹建2000套左右租赁住房。2020年前,国有租赁平台企业持有的住房租赁房源占全市增量的20%左右。

在国有平台发挥引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培育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引进国内该领域知名企业,扶持本地专业化企业,建立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让租赁住宅市场同样进行规范管理。

《方案》提出,可进一步根据行业协会的形式,建立租赁行业的“组织”行业协会,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到2017年12月底,郑州全市新增20家左右住房租赁企业,到2020年,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将达到100家左右。

同时,相关部门将建立房屋租赁网上备案系统,搭建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房屋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租赁价格参考、租赁双方信用查询、房屋租赁网上备案等功能。据了解,今年11月底前,初步完成平台搭建工作;今年年底前,该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

“未来3至5年,中国将有约2亿人进入租房市场,租金规模将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中国未来的租房市场空间巨大。”业内权威人士在2016年《租赁崛起》报告分享会上表示。

郑州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人口净流入城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郑州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00万以上,其中流动人口超过300万。特别是随着近年郑州市的快速发展,这一人口基数仍在持续上升,住房租赁需求在不断增加。基于庞大的市场前景,众多企业也在加紧布局郑州租赁市场

据了解,目前包括万科、龙湖、建业等房地产企业和机构已开始布局郑州住房租赁市场,魔飞、青柠等省内公寓品牌也日益受到市场关注,租赁住房市场已经开始升温。

而为鼓励住房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方案》也提出了多项利好支持政策。在税收方面,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照4%的税率进行征收;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中介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金融政策服务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对开发建设并持有经营租赁住房的企业,积极协调政策性金融机构比照保障性住房建设或棚户区改造贷款优惠条件发放长期低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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