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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24123套 超额完成任务

河南日报   2017-01-18 08:06

[摘要] 回望2016,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以惠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盯项目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分配入住率这“三率”,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2016怎么看?

回望2016,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以惠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盯项目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分配入住率这“三率”,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2016年,全省实际开工棚户区改造36.91万套,为目标任务的102.5%。其中货币化安置12.29万套(户),占已开工量的33.3%,货币化安置率较2015年有大幅度提高。基本建成28.79万套,为目标任务的192%。全省新分配公租房17.89万套,为目标任务的119%。

成绩来之不易,成就令人振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面对艰巨的任务,迎难而上,创新思路,解决了一个个怎么办的问题。

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推进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消化商品房库存,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由此可见,做好货币化安置工作意义重大。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各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省政府在新郑市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现场会,交流了部分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经验,对全省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住建与财政部门共同确定,将货币化安置项目的单套改造资金支持,由户均1.3万元提高到4.5万元左右,较往年有大幅提高,有效引导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货币化。

破解资金难题

资金问题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一大瓶颈,主要是从两方面着手破解“钱从哪里来”难题。一方面,做好财政资金的分配,另一方面,做好政策性银行融资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中央专项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分配拨付工作,协助省发改委积极申请棚改专项基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项目。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我省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91.1亿元,省级配套资金9.7亿元。国家发改委审核我省2016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基金两批,175个项目,总计105.18亿元;下达我省纳入住房保障责任目标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1个,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45.37亿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开行河南分行在率先出台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办法,与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的通知》。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新增棚户区改造贷款授信637.8亿元,签订借款合同439.6亿元,发放贷款360.2亿元;农业发展银行新增评审贷款28亿元,本年度发放贷款26亿元,目前进入办贷流程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有53个,贷款需求269亿元。

加快分配步伐

保障性住房不但要建好,而且要分配好,群众才会叫好。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地对历年来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分配入住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地认真开展了公租房建设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全省2016年15万套公租房分配计划进行分解,指导各地建立项目台账。2016年3月、7月、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次将公租房分配管理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督查,并将进展情况对全省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市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有效推进了全省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和管理工作。

严控工程质量

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本,质量安全则是住房之本。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这一民生工程,事关政府信誉和公信力,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出版了《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规程》,有力保证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尤其是2016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监管重点,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巡查,强化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和参建各方的行为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巡查,共抽查保障性安居工程109项,建筑面积140.78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改造工程21项,公租房60项,城中村改造工程10项,安置房16项,经济适用房2项,有力保证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2017怎么干?

展望2017,1月11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要求,今年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省计划棚户区改造开工42万套(户),基本建成30万套。会议强调,要贯彻板块式改造指导思想,提高宜居水平,并明确了2017年棚户区改造的四大重点任务,努力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力支撑。

加快项目建设

各地要继续完善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尽早开工,形成有效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加大督查和月通报工作力度,尤其是对开工量超过2万套的市,重点跟踪督导,项目进度慢的要通报直至约谈。

强化融资服务

做好国家资金的分配落实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集审核。继续加大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省豫资公司等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进入棚户区改造,适时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题推介会,为资金与项目对接合作牵线搭桥。

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的宣讲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严控项目实物安置比例,确保全省货币化安置率在50%以上。

加快公租房分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今年公租房分配正式列入责任目标。2013年及以前开工的政府投资公租房,80%要完成分配,2014年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公租房,10%要完成分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给出了六条措施:

一是加大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实施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筹管理。加快在建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尽快竣工分配,完成实物配租。

二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非城镇户籍人口,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和房价情况,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标准。

三是实施公租房货币化。推进公租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在公租房完成实物配租后仍有保障需求的,应通过政府对公租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四是盘活公租房资产。公租房要首先满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的承租需求。在对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后,公租房仍有剩余房源的,为避免空置,可按市场租金标准面向社会出租,保证充分利用公租房资源。面向社会出租的租金,要按照公租房管理要求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是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鼓励各地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是整合安置房资源。将满足居民自住需求以外的安置用房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由集体经济组织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承租后投放租赁市场,也可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统一承租后用于住房保障

策划:董海立谭勇统筹:肖永京王晓惠韩东高鹏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

郑州: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2016年,省政府下达郑州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新开工102471套,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45000套,分配入住目标任务10000套。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郑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124123套,占目标任务121.13%,其中,实物113790套,货币化10333套。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54526套,占目标任务121.17%;已分配入住10802套,占目标任务的108.02%。

郑州市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保障并举,并逐步过渡到以货币化补贴保障为主的新模式,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坚持做到不签协议的不拆、兑付不到位的不拆、思想工作不到位的不拆、群众合法利益受损失的不拆,确保每户拆迁群众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安置,促进安置方式由实物安置向货币化安置的转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棚户区群众利益,郑州市组织相关部门对列入轮候的保障对象进行复核和抽查,实行保障标准、房源信息、审核结果、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全过程公开,为公平分配保障性住房提供基础支撑。郑州市本级成立公租房运营中心,实行统一后期管理,并试行公租房智能化管理试点。

洛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走在前列

在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过程中,洛阳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资金是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的核心保障。在加强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洛阳市重点强化与本地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建行洛阳分行、农行洛阳分行、邮储银行洛阳分行先后推出了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各金融机构已新批2016年融资贷款78.5亿元,已发放27.6亿元,正在审核项目贷款资金164亿元,正在对接项目资金187.3亿元。

《洛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明确,货币化安置在市场评估的基础上,补偿标准要上浮40%;在上级奖补资金的分配上,重点向货币化安置倾斜;货币化安置的项目,优先立项、优先上报、重点支持。2016年,省政府下达洛阳市新开棚户区改造任务73904套。截至2016年年底,实际开工棚户区改造76387套,开工率为103.36%,其中货币化安置40284套,在量上居全省,货币化安置率为52.74%,比全省平均值33.30%高19.4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五位,其中汝阳县、栾川县、吉利区货币化安置率均为100%。

漯河:整个分配过程“晒”在阳光下

随着漯河市保障性住房的大量建成使用,漯河市严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申请关、分配关和监管关,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漯河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公租房常态化分配,随时申请,随时审批,随时选房,手续齐全短仅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拿到钥匙,并实行公安、民政、人社、房管、税务、工商、公积金七部门对申请人信息共同把关,联合审批,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漯河市选房全过程在漯河市住房保障网站上完全公开进行并建立了“漯河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均可在公众号上查询。此外,漯河市还对分配房源动态管理,对不办理入住的房源直接收回,统一择时推出,有效降低了保障房房源的空置率

漯河市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管,杜绝关系房、人情房等违规行为发生。同时,漯河市在每个便民服务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热心社会人士对公租房分配过程进行独立第三方监督,把整个分配过程“晒”在阳光下。

安阳:努力实现困难群众“安居梦”

近年来,安阳一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房保障产品,建立了“五房一补”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无缝隙”的住房保障体系,让许多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安居梦”。

安居才能乐业。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始于1999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999年以来,共建设保障性住房121097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0478套、廉租住房20698套、公共租赁住房32042套、限价商品房484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7395套,约有36.3万人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保障率达到20.2%。

充足的房源是实现群众“安居梦”的前提。为了筹集充足的房源,安阳市一方面集中新建了一大批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实行了配建制度。全市所有的商品房小区必须按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制度既提供了房源,又优化了保障房的分布,避免了“贫民窟”的形成。近年来,共新建保障性住房约12万套,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1572套。

兰考: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一举多效”

兰考县充分尊重实际和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利益,不断创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积极探索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佳途径,取得显著成效。

兰考县结合群众意愿,制订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群众可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如在规定期限内,被征收人选择纯货币安置时,给予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上浮30%的安置补助;选择房屋安置时,按照签订协议和房屋腾空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按“拆一还一”的方式计算团购商品房面积,按团购价购买。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标准为50平方米/人的政府团购房,所选安置房超出安置面积由群众以团购价自行支付,若所选安置房价格低于团购价,将差价以货币方式补偿给群众。

两年来,兰考县共改造棚户区(城中村)16个,拆迁4500户,涉及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安置被拆迁群众3200余户15000余人,拆迁安置周期由原来的2—3年缩短至现在的3个月左右,快的18天就拆迁一个村,创造了拆迁安置的新速度。兰考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80%,起到了群众妥善安置、土地整理高效、库存商品房快速消化多重效果。

新郑:探索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举措

新郑市统筹黄帝故里景区拆迁改造和城市新区发展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举措,截至目前,新郑市财政共出资53亿多元,以低于市场价8%到10%以上的价格,团购商品房转安置房1.4万余套,安置各类拆迁群众7400多户、2.5万多人,消化商品房库存155万平方米。实际操作中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

——房源怎么选。兼顾多方利益需求,在群众满意、政府承担得起、开发商能接受和房源条件尽量多样化上达到房源优选。

——价格怎么定。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房源条件进行评估后确定成本价,引入多个开发商竞争让利。在团购过程中引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机制,终实现“团购价格优、群众利益大、企业获利适中、政府出资少”的目标。

——钱从哪里来。按照“短期负债、中期平衡、长期受益”的思路,通过构建投融资平台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以时间换资金、以空间换资金、以项目换资金”的低投入、快周转、高回报的投融资之路,起到了“债务风险可控、资金到期可还、快速安置群众、房产良性发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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