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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适房家庭转买商住房财政给补贴 着力稳房地产

楼市气象   2015-05-22 21:57

[摘要] 《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房地产业方面,要求优化公租房建设模式,中心城区三环外应配建的公租房,市区取得经适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放弃购房资格转购普通商住房的,对其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由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补贴……

《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共有十个部分、46条,以强投资为主要抓手,以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为首要任务,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为关键环节,以调结构为长效手段,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要举措。

房地产业方面,要求优化公租房建设模式,中心城区三环外应配建的公租房,可采取缴纳易地移建款的方式置换建设;住房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保障并重,市区取得经适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放弃购房资格转购普通商住房的,对其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由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补贴;县(市、区)要积极推进棚改安置货币化,研究制定促进引导农民到县城购房的激励政策,探索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通道;研究探索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措施。

以下为文件全文

关于印发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 《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5月20日

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我市经济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经济下滑势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保增长作为当前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增长动力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工作总要求,以强投资为主要抓手,以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为首要任务,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为关键环节,以调结构为长效手段,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要举措,长短结合、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力争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强投资保增长,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围绕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战略,结合 “十三五”规划,在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建设等为代表的交通基础设施和以轨道交通、地下管廊、污水处理为代表的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工程包。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二)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进一步畅通联审联批 “绿色通道”,力争再次完成联审联批事项447 项,累计完成953项,上半年完成全年审批任务的85%;7月底前全部完成省下达的联审联批事项,为项目早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市重点项目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三)狠抓项目开工

对拟开未开的30个省市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开工方案,倒排工期,强化督导;再组织2-3次集中开工仪式,力争上半年开工项目222个,开工率95%。

责任单位:市重点项目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四)加快在建项目进度

围绕 “双十”行动计划中的519个重大项目,落实好省 “促开工、促在建、促投产”活动,对在建的521个项目和新开工的187个项目,围绕竣工投产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项目促投产活动,卡节点、建台账、促进度、全力保障水、电、气、暖及交通道路等配套条件和用工落实,力争使计划今年和明年年初竣工项目今年尽快竣工并投产达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项目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和时间节点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要在收到后6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继续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三、坚持以加大工业投资为突破口,推进解决工业运行的突出问题

(六)深化企业问题研究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引导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施策,精准发力,助力企业经营效益回升。研究出台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七)抓好项目开工

重点抓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计划开工项目台账,采取集中辅导、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快落实开工条件;及时对应开未开亿元以上工业项目逐个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督促按计划推进项目开工;力争全年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重点项目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八)提升工业拉动点

紧盯全年计划竣工投产的105个重点工业项目,强化协调服务,力争东风日产15万辆整车、海马15万辆整车、郑州中圣齿轮400万件精密齿轮、华润雪花啤酒等31个项目在上半年竣工投产;郑州日产18万辆产能提升、东风日产发动机产能提升等71个项目下半年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九)巩固工业支撑点

以市级监测的200家企业为重点,对富士康、海马汽车等市场前景广、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确保企业流动资金、用地、招工用工等需求,支持其扩大规模、加强宣传,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前景好、实力强的企业沿产业链进行兼并重组,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对主营业务收入及增速、地方税收增速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其当年税收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十)积极转化拖累点

坚持分类施策,以产品创新、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节能降耗为主要方向,实施一大批工业技改项目。推动煤炭、有色、建材等困难行业的重点企业在企业兼并重组、延长产业链条、技术改造、转产转型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资源原材料行业向终端产品延伸。

完善实施煤电互保运行机制,帮助煤炭企业扩大市场,有条件开展煤深加工;支持电解铝企业加快推进铝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提高铝精深加工终端产品比重;支持建材耐材骨干企业开展行业重组,提高节能环保标准,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加强指导,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和税收、信贷等综合手段,帮助企业转产转型,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十一)强化企业帮扶

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召开银企对接会,加大对企业贷款、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力度,财政资金存款、社保基金存款与贷款发放情况挂钩,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建立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池。

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大型产销对接活动和名优产品推介活动,引导电商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对网上年销售额较大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市内企业购销对接会,协调省市重点项目以及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市骨干水泥、有色、装备制造等企业的优质产品。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十二)加快实行城乡用电同价

加快落实省关于深化电价改革措施,全面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进一步理顺了我市电价机制,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一电价标准、同一电价制度。力争全市县域其他用电每度平均降低6.6分。其中,大工业用电平均降低7.7分,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2.5分,农业用电平均降低0.15元;加快实施县域工商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大工业用电、100千伏安及以上的普通工业和非工业用电客户低谷用电可享受电价降低一半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十三)积极培育工业新业态

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模式,推进一批智能化制造和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实施 “互联网+”产业行动计划,绘制工业互联网发展路线图,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扩大信息消费规模,提升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疏通能力,提高第四代移动通信 (4G)网络、公共免费 WIFI覆盖面,加快 “智慧郑州”建设,提高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四、坚持调结构促增长,加快促进服务业提质增速

(十四)着力稳定房地产业发展

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模式,中心城区三环外应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采取缴纳易地移建款的方式置换建设;

住房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保障并重,市区取得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的家庭自愿放弃购房资格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对其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由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补贴;

督促协调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等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对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 (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区夫妻双方贷款高额度提高60万元;

县 (市、区)要积极推进棚改安置货币化,研究制定促进引导农民到县城购房的激励政策,探索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通道;研究探索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金融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十五)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围绕 “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主导产业结合,深化与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合作,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为引领,培育平台交易额过百亿企业2家以上;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获得第三方网上支付牌照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注册在我市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自营平台、垂直细分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给予资金扶持。加快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鼓励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态;继续争取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试点;鼓励发展咨询、策划、设计等现代中介服务业,着力引进麦肯锡、盖洛普等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十六)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物流业:加大对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物流企业的帮扶指导,深化与美国联合包裹公司、俄罗斯空桥货运等战略合作,力争新开通至迪拜、东京、悉尼等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

金融业:积极争取航空港区试行人民币国际结算、开展消费金融试点等政策;加快建设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再吸引澳洲联盟、花旗、韩资等一批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力争新引进30家金融机构入驻东区;力争郑州商品交易所年内新上1-2个期货品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十七)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升级

商贸业:加快推进丹尼斯大卫城、奥特莱斯商业综合体、二七时代广场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绿地会展城、郑大商业广场等项目早日开工;力争2015年丹尼斯销售额突破160亿元,大商集团销售额突破140亿元。

文化创意旅游业:研究推进白鸽厂区、郑州亚能热电厂等老工业建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探索“政府推进+工厂改型+园区聚集”的发展模式,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文化艺术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等行业;

加快建设中牟绿博文化产业园,着力打造国际化时尚文化创意旅游中心;深入挖掘黄河文化、黄帝文化、少林文化等资源,推动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打造郑州品牌;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大力发展都市游、城郊游、乡村游等休闲旅游产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十八)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健全社保体系,稳定消费预期,改善消费环境,研究推出旅游消费券、减免门票等活动,扩大旅游文化消费。落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机构建设减半征收的政策,适当提高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瞄准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积极培育移动信息、绿色节能、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消费热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五、坚持稳基础保增长,加快都市型农业发展

(十九)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积极探索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集体经济分配权和新型社区房屋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五个县 (市)有序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2015年各县 (市)各选择二个乡 (镇)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二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统筹推进水、土、田、林、路、渠、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集成技术,新建高标准农田2.8万亩,创建万亩示范方15个、千亩高产创建示范方50个。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二十一)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新建可追溯标准化 “菜篮子”生产基地4万亩、现代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5.9万亩,认证登记 “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组织开展 “走进乡村、寻梦田园”为主题的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活动,围绕“山、河、沟、岭、原”自然资源规划建设5大休闲农业示范区,打造5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培育提升30-50个休闲农业庄园。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相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二十二)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

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市级龙头企业达到429家;大力发展种养加工型、农业流通型、休闲农业型、示范园区型、涉农服务型等五类紧切郑州实际、突出郑州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力争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28个;

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构建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六、坚持抓载体保增长,加快产业集聚区、 “两区”和组团新区建设

(二十三)加快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200个主导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项目100个,建成投产项目100个。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实施30个亿元以上项目,重点扶持50家上下游配套生产企业;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推进友嘉精密机械产业园等6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全年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3%,超出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超出全市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各产业集聚区。

(二十四)加快产业集聚区功能集合构建

产业集聚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高压走廊迁建优先列入年度计划,完善产业集聚区水、电、路、气、暖、污水和垃圾处理、信息网络等服务保障能力。加快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物流服务园区、电商物流服务平台、配送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各产业集聚区。

(二十五)加快推进组团新区建设

围绕 “一区一主业”新城建设目标,推进产城互动,强化招商引资,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六月底前,全市组团新区力争完成投资500亿元,全年完成1000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左右;实现就业20万人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各组团新区管委会。

(二十六)加快推进服务业 “两区”建设

紧盯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和区域服务功能提升,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抓好要素保障,着力推动服务业“两区”更好更快发展。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增长30%以上,其中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0亿元;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每个 “两区”新引进1家以上10亿元以上的知名品牌或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各服务业 “两区”。

七、坚持增活力促增长,强力推进开放招商

(二十七)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突出抓好 “五单一网”改革,市本级“五个清单”5月底公布运行,县 (市)区、开发区6月底前公布运行;进一步规范市级涉企收费,国家和省规定收取的费用,一律按规定的低标准征收。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逐步实现 “三证合一”,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委会改居委会和村民改居民的“三改”工作;全面开展市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二十八)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确保年底前机场二期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建成投用。力争郑州机场全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50万吨。加快推进国际陆港建设,加快公铁联运中心、海铁联运中心、卡车航班运营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国际集装箱过境转运中心、邮政转运中心、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力争全年完成吞吐量20万标箱。

责任单位: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交通枢纽办、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二十九)确保郑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争取开展铁路运邮业务,力争全年开行150班次,其中返程30班次,实现多出境口岸、多线路运行、多货源组织、多式联运的目标。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口岸办、各市相关单位。

(三十)确保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模化运营

争取上半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申建成功,建好 E博馆,办好 E博会;扎实推进邮政第五转运口岸建设工作,争取上半年实现河南收寄国际邮件的直航发运;加快构建 E 贸易集疏体系,争取 E贸易6月底前日处理业务量突破100万包,全年业务量达到6000万包,其中出口达到1000万包。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口岸办、各市相关单位。

(三十一)加快推进通关口岸体系建设

加快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粮食进口口岸等建设运行,确保肉类口岸年内建成投用,推动进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口岸获批和建设。简化区域通关程序,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珠三角、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体系。确保经开区出口加工区 B区7月份成功验收,力争上半年完成经开区综保区的申建工作。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口岸办、各市相关单位。

(三十二)积极推进招商引资

严格落实 “五职”招商责任制和 “四个一”工作机制,依托第九届河南投洽会、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重大招商活动,瞄准主导产业和电子智能终端产业等15个产业集群,深耕产业业态,紧盯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和全链条集群,大力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专题招商,力争年内新谋划“三力”型项目100个,新签约50个,新开工50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三十三)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按照 “意向项目促签约、签约项目促落地、落地项目促开工、开工项目促进度”的要求,及时化解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存在的土地、资金等问题,着力提高项目 “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8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八、坚持强支撑保增长,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十四)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突出抓好闲置用地清理处置,争取8月份剩余10万余亩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大头落地,盘活土地优先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项目用地全面清理活动,对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闲置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土地,依法征收闲置土地使用费;闲置满两年的,坚决依法收回,重新安排项目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三十五)加强资金要素保障

加快出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PPP项目试点示范,积极推进首批总投资1126.1亿元的32个PPP项目启动落地。加强对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四个专项债券的研究谋划;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给予适当奖励;持续深化提升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1+4”机制,5月底完成与光大实业5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签约。

做好各县 (市、区)申报发债的指导工作,筹划发行首只15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推动恒丰银行、中原农保筹建开业,支持郑州银行建设全牌照综合性金融机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三十六)加快推进创新驱动

全市高标准谋划建设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4个开发区要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年内分别建成投用一个创新创业综合体,确保全市建成10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000家以上。全年启动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个、新建市级研发中心100家、省级以上20家。

制定实施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和措施,用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熟的试点政策,以“两器一园”为载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 “两基金一扶持”的支撑作用,启动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积极出台实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努力打造人才高地,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有关单位、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三十七)加强统计入库工作

抓好 “四上”单位入库工作,跟踪去年以来竣工投产但尚未入库天宇手机、酷派手机等项目,督促其抓紧申报入库;加强“四上”单位名录库管理,建立月度 (及年度)入库进度表,督促指导达到入库条件的单位时间入库;力争全年新增 “四上”单位300家。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县 (市、区)、开发区。

九、坚持抓重点促增长,加快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

(三十八)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推进 “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打造人才高地,增强区域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有关单位。

(三十九)加大产业培育引进力度

深化与富士康液晶面板、中民投及其股东等项目合作,力争全年新签项目超过50个,投资总额超过1000亿元;谋划推进正威手机产业园、IBM 郑州数据中心、超微高端服务器等10个关键项目;

全面开工建设菜鸟网络、阿里巴巴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智能手机产能突破2亿部;加快通航产业布局,争取列入国家首批低空空域开放试点区域。

责任单位: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有关单位。

(四十)积极构建要素平台

加快推进河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跨境贸易平台项目、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平台、综保区三期围网、智能终端退税资金池等十个关键要素平台项目建设,着力增强对高端产业支撑力。

责任单位: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有关单位。

(四十一)加快提升港区城市功能

探索开展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试点;重点抓好河南省省立医院、郑州港区一中、第三污水处理厂、园博园等10个重点工程建设,提升航空港实验区城市承载力。

责任单位: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有关单位。

十、坚持抓落实保增长,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四十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各县 (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经济运行,严格对照年初确定各项目标和本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第二季度经济增速明显回升,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

(四十三)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各县 (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落实方案,并于5月底前上报市政府。

(四十四)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

市发改、统计、工信、金融、房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动态和政策走向,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做好国家政策的研判分析;要主动深入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调研,动态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努力避免经济出现大的起伏波动。

(四十五)强化工作督查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本意见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督查情况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予以通报。

(四十六)加强目标考核

7月份组织对各县 (市)、区、开发区以及相关单位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序通报;年底时将全年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并考核。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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